【立法】沙加緬度(Sacramento)擬禁蒙面執法人員執勤 違者可判輕罪惹執法界反彈

【沙加緬度訊】加州(California)兩位民主黨(Democratic Party)州參議員本週一(6月16日)聯合提出新法案,建議禁止本州地方、州級及聯邦執法人員在執行公務時遮掩面容,違者可被控輕罪。該提案目標是提升執法透明度與公共信任,但部分執法機構則警告該法難以執行,且可能危及前線人員安全。 法案內容公開 要求「可識別與可見」 根據法案內容,若獲通過,所有在加州境內執勤的執法人員(包括地方警察、州警及聯邦機構人員)在執行公務期間,均須露出面容,並穿著印有姓名或身份識別標誌的制服。違反者將面臨輕罪(misdemeanor)起訴。提案同時明定部分例外情況,包括特種警隊(Special Weapons and Tactics, SWAT)、救災應變部隊與國民警衛隊(National Guard)。 提案人之一、代表三藩市(San Francisco)的州參議員韋納(Scott Wiener)表示:「執法人員是公僕,民眾應有權看見他們是誰、知道他們來自哪個部門。否則,就談不上透明與問責。」 背景事件觸發立法 洛杉磯(Los Angeles)蒙面突襲引震撼 該提案源於本月6日發生於洛杉磯(Los Angeles)的一連串移民突襲行動。當時聯邦移民執法人員配戴口罩、無姓名標示、身穿迷彩制服,於無標示車輛中將多名疑似移民帶走,引發民眾廣泛恐慌與多日示威。根據移民倡議團體資料,當天約有超過100人被拘留,至今部分人仍下落不明。 韋納指出:「我們正在目睹愈來愈多聯邦執法人員遮蓋面容、拒絕自我識別,甚至穿著與軍隊無異的服裝,我們根本無法分辨這些人是執法人員還是私人武裝團體。」 聯邦執法部門反駁 稱口罩為自保必要手段 面對批評,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U.S. 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 ICE)代理局長萊昂斯(Todd Lyons)表示,配戴口罩是為保護人員免於網絡騷擾及死亡威脅。他說:「我明白有人對我們戴口罩感到不安,但我不會讓我的人員與家人面臨人身危險,只因他們執行法律。」 他並於稍早在波士頓(Boston)的記者會中指出,ICE近期完成一項為期一個月的執法行動,共拘捕約1,500人,行動全程人員均配戴面罩以策安全。 專家質疑執行效力 強調聯邦豁免問題 加州特別檢察官及執法實務專家小林英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