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戴維斯(Davis)持刀殺人案進入辯方證人階段 被告稱患精神病 警方錄影與盤問方式受質疑
【伍德蘭訊】尤洛縣高等法院(Yolo Superior Court)於2025年5月20日(星期一)將進一步審理戴維斯(Davis)去年春季發生之連環持刀襲擊案。被告卡洛斯·雷亞萊斯·多明格斯(Carlos Reales Dominguez)被控兩項謀殺及一項謀殺未遂罪,案發時為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Davis)學生。辯方將於本週起傳召多位證人,包括其親屬、朋友及前室友,證明其案發前精神狀態惡化,並主張無刑事責任能力。
被控殺害兩人重創一名遊民 案發引發社區恐慌
多明格斯被控於2023年4月26日至5月1日期間,在戴維斯市內持刀襲擊三人,導致兩人死亡、一人重傷。死者包括街頭知名社會倡議者戴維·布魯(David Breaux)及UCD學生卡里姆·阿布·納賈姆(Karim Abou Najm),而第三名傷者金柏莉·吉洛里(Kimberlee Guillory)為無家可歸人士。案件在當地社區引起高度關注與恐懼,直至5月3日下午,警方於西卡摩公園(Sycamore Park)附近拘捕疑犯,民情方才稍見緩和。
警方錄影揭露疑犯混淆身分 供詞內容被指不一致
據警方出庭作供披露,當日多名警員佩戴隨身攝錄機記錄了拘捕過程。其中警員雅各布·史托利(Jacob Story)錄得多明格斯報稱自己名為「約翰·喬斯」(John Joas),並謊稱為灣區來的UCD學生,提供虛假出生年份及住址,後來又自承有室友但彼此「無交流」。當時他稱自己即將上課,實際上已因學業不合格於案發前一天被學校開除。
多明格斯手部有新舊傷痕 稱來自自殘與壓力問題
史托利亦指出,多明格斯手部有多處傷痕,其中一處仍屬新傷,對此多明格斯自稱是因「壓力與個人問題」所致。當時他拒絕讓警方搜身,表示袋中沒有武器。及後,在被扣留於街邊時,警員於其萬聖節主題購物袋中發現一把雙刃固定式匕首,送檢後證實附有兩名受害者之DNA痕跡。
辯方質疑警方偵訊程序 未事先告知米蘭達權利
辯方律師丹·赫欽森(Dan Hutchinson)於交叉盤問中質疑警方於未正式拘捕情況下,安排多明格斯坐上巡邏車並進行偵訊,卻未先行告知米蘭達權利(Miranda rights)。偵查員馬修·馬斯卡迪尼(Matthew Muscardini)則稱該時段不屬逮捕階段,因此未有違法。惟當被問及若被告試圖離開是否會被阻止,馬斯卡迪尼坦言:「我不會讓他離開。」
錄影資料曾被警員中斷與移除 錄音紀錄完整性成焦點
赫欽森亦就史托利於案發現場多次暫停攝錄或將攝錄機移離身體提出質疑。史托利辯稱,當時涉及敏感或與本案無關對話,因此選擇暫停拍攝,惟他亦坦言「不記得當時具體對話內容」。此舉或對控辯雙方日後評估偵訊完整性與證據效力構成潛在爭議。
大學成績急劇下滑 案發前遭校方退學
檢方指多明格斯的犯行具預謀性,並與其生活壓力與學業失敗有關。加州大學生物學院(College of Biological Sciences)學術輔導主管喬伊絲·費南迪斯(Joyce Fernandez)出庭作供時指出,多明格斯2023年冬季修讀五科中有三科不及格、兩科退修,並於4月25日正式被UCD退學。案發首宗兇案即發生於翌日,檢方認為其行為為針對性情緒反應而非精神錯亂。
開始辯方傳召證人 精神健康為審訊核心
多明格斯目前對三項罪名皆提出不認罪及「因精神病不負刑責」(Not Guilty by Reason of Insanity)雙重答辯。若陪審團裁定其罪名成立,案件將進入第二階段審理,重點聚焦於案發時精神狀況是否構成免責條件。辯方稱其自發病以來一直未獲有效治療,並患有未確診之思覺失調症(schizophrenia),導致其無法分辨行為之法律與道德錯誤性。
小結
戴維斯兇案審訊進入辯方舉證階段,案件關鍵將轉向精神健康狀況與法律責任之認定。隨警方偵訊手法與證據程序遭受質疑,加上被告在案發前後的精神狀態未明,本案結果或將對未來涉及精神疾病之刑事案件處理方式產生指標性影響。審訊預計持續數週,社區與法律界關注度持續升溫。
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