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戴維斯連環刺殺案審訊進入高潮 卡洛斯案最終證人出庭 精神錯亂與超自然幻覺成攻防核心
【優洛郡伍德蘭訊】2025年6月5日,震驚加州戴維斯(Davis)的三宗連環刺殺案審訊於優洛郡(Yolo County)高等法院繼續進行,被告卡洛斯·瑞亞萊斯·多明格斯(Carlos Reales Dominguez)一案進入證據階段最後一日。當日,控辯雙方分別傳召精神科與執法人員證人,深入剖析多明格斯行兇時的精神狀態與其「看見影子」、「聽見聲音」的主觀經驗,為審訊最關鍵爭點定調。
精神病理學證人:被告認為受「影子生物」威脅而出手
由檢方傳召的法醫精神科醫師史提芬·魏納(Dr. Stephen Weiner)作為首位證人作補充證供,詳述多明格斯在面談中描述刺殺首名死者戴維·布羅(David Breaux)當晚的經歷。魏納引述被告供詞指出,多明格斯當時「為呼吸新鮮空氣」而於晚間在中央公園騎單車,後來坐在長椅上,感到鄰座出現一個「影子身影」,隨即產生被監視與威脅的強烈妄想。
多明格斯聲稱聽到一句挑釁語句:「你不敢動手」,令其陷入恐懼並突襲影子人影。他向魏納承認在此過程中使用了刀具,且將對方視為「超自然存在」而非人類。魏納補充,被告在描述中曾反覆交替使用「影子」、「超自然生物」與「變形者」(shapeshifter)等字詞,並以這些幻覺為行動依據。
控方強調自述與案情相符 認定被告行為具意識性
副地區檢察官范德胡克(Frits Van Der Hoek)於盤問中指出,多明格斯不只一次在不同場景中提及所見「影子」,包括第二宗命案現場與第三宗非致命刺傷事件。范德胡克提及其中一段筆錄記錄:「我遇到一個在單車道上做出奇怪動作、並對我比手勢的人」,最終「我記得我用刀衝向他」。被告自述離開現場後奪走對方單車逃逸。
控方藉此指出,被告行為中展現意識與選擇能力,與單純無意識犯案不同。魏納同意,被告當時雖精神錯亂,但行為具有一定邏輯與目標性。
辯方強調幻覺持續時間長 「影子生物」非突發念頭
辯方律師丹·哈奇森(Dan Hutchinson)則聚焦於「影子」與「幻覺」的心理病理發展,引用筆錄中「影子」一詞共出現40次,指出被告從2023年1月起已有持續性視幻覺與妄想認知。他進一步詢問魏納,被告是否相信影子即為「超自然存在」,魏納確認此為其一貫主觀認知。
哈奇森強調,根據精神醫學判斷,被告當時難以分辨真實與幻覺,屬於重度精神病發作狀態。他引述被告描述:「臉孔是中立的,沒有附著於任何物體上」,顯示其感知扭曲嚴重至無法辨認人臉。
第二精神專家證明嚴重精神病 行凶後曾完全失憶
臨床心理學家李思琳(Dr. Sirintip Rhee)作為辯方證人作出評估報告,指出多明格斯於三起案件發生時均處於「嚴重精神錯亂」狀態。她引述被告言詞指出,第一宗案件時被「長椅上的影子」嚇到,導致「斷片式」記憶;第二案中,他聽見大量耳語聲後逃至公園,誤認對方為「嘲笑他」的異象,遂出手攻擊。
第三案中,多明格斯誤以為帳篷中有人影向他靠近,出於恐懼將其刺傷後逃離現場。李博士表示,其病徵屬典型妄想型思覺失調,應已影響其辨識與控制行為之能力。
警方證人披露關鍵筆錄 姓名拼寫爭議引發證據質疑
當日亦傳召戴維斯市警察局副局長珍·萊恩(Jean Lyon)及警員貝斯比奇中士(Sgt. Janell Bestpitch)作證,說明一份警方執法紀錄中涉事者姓名從「John Joas」誤記為「John Joseph」。辯方指出,報告中出生日期與多明格斯陳述吻合,佐證其回憶細節可信,亦暗示警方紀錄可能存誤登情況,對整體案情理解有影響。
檢察官被指試圖影響專家意見 心理學家堅稱結論未變
哈奇森於重問李思琳博士時出示由范德胡克寄出的補充資料信函,指出該信附有檢方證詞與補充說明,被質疑試圖影響專家報告。李博士坦言認為該行為「意圖導向特定解釋」,但強調其原始診斷與結論未受影響,並已向法院正式呈交。
陪審團審議準備展開 結案陳詞將於6月6日展開
在結束證據階段後,法官與控辯雙方律師共同討論陪審團指引文本,為進入結案陳詞與陪審團審議作準備。案中三宗刺殺事件包括造成兩死一傷,罪名涵蓋謀殺、謀殺未遂及持械傷人,控辯雙方將於6月6日(星期五)展開結案陳詞。
小結
卡洛斯·多明格斯連環刺殺案審訊進入關鍵階段,控辯雙方圍繞其精神狀態激烈交鋒,檢方指其行為具意識性,辯方則強調其深陷幻覺,無法辨識現實。此案不僅關乎刑事責任劃界,更涉及精神健康與司法制度對話之深層課題。隨結案陳詞將至,全案走向勢將對加州精神病患刑責認定與公共安全政策產生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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