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普萊瑟郡(Placer County)男子與未成年少女不當接觸案成立 法院判處最高五年徒刑
【羅斯維爾訊】加州普萊瑟郡地方法院(Placer County Superior Court)於2025年5月19日裁定,41歲男子邁可·喬治·貝爾特蘭(Michael George Beltram)因對一名14歲少女進行不當接觸行為,依加州刑法第290條登記為性犯罪者,並被判處加州懲教署(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Corrections and Rehabilitation)監禁五年,為本案可判刑期之最高刑罰。
初始接觸為日常訊息 逐步升級為不當請求
據普萊瑟郡地檢署(Placer County District Attorney’s Office)表示,案件起始於2023年11月,貝爾特蘭開始透過簡訊與受害少女聯繫,初期內容為日常問候,但不久後即演變為具性暗示的不當請求。少女家長發現異狀後,立即向羅斯維爾市警察局(Roseville Police Department)報案。
執法人員警告無效 被告仍透過第三方接觸
警方接獲報案後,即對貝爾特蘭發出正式警告,要求其停止一切與少女之接觸。但地檢署指出,貝爾特蘭無視該警告,數月後委託第三方將一個包裹送達少女住所。該行為構成違反警方指令,亦為後續起訴提供關鍵證據。
包裹內含手機及留言 意圖維繫私下聯絡
警方調查發現,該包裹內除包含一部新手機與其他物品,還附有貝爾特蘭親筆留言,要求少女保密兩人間的聯繫。手機內存有多則訊息,顯示貝爾特蘭持續嘗試掩飾聯絡行為,並表達對少女之個人情感,佐證其不當意圖。
法院認定情節重大 作出最高刑期量刑
貝爾特蘭最終遭警方逮捕並交由地方法院審理。案件由霍斯特法官(Judge Horst)主審,經完整庭審後,判處其入監服刑五年,為依據相關法例可判之最高刑罰。法院亦下令其依加州刑法第290條,須終身登記為性罪犯。
性犯罪登記機制 防範未來再犯風險
根據加州刑法第290條,所有被定罪之性犯罪者均須登記於公開資料庫,提供執法部門及社區查詢,以降低再犯風險並提升社區警覺。貝爾特蘭在服刑期滿後,仍將受到持續監管與行蹤限制。
社區回應事件 強調家長監督與通報重要性
事件引起普萊瑟郡家長與教育團體關注,呼籲家庭加強對青少年使用通訊軟體與社交媒體之監督,並強調如發現可疑行為應立即通報執法機構。地方社福機構亦建議學校加強性教育與數位安全課程,以預防類似事件重演。
案情摘要與司法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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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姓名:邁可·喬治·貝爾特蘭(Michael George Belt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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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地點:羅斯維爾市(Roseville),普萊瑟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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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罪名:與未成年少女不當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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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加州懲教署服刑五年,登記為性罪犯(Penal Code §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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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日期: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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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審法官:霍斯特法官(Judge Hor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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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單位:普萊瑟郡地檢署(Placer County District Attorney’s Office)、羅斯維爾市警察局(Roseville Police Department)
小結
本案顯示數位通訊在未成年保護領域所帶來之挑戰,尤其涉及成年人透過間接手段對青少年進行接觸。法院對貝爾特蘭施以最高刑罰,顯示司法體系對於性罪行的嚴正態度。未來此類案件有望促使家長、學校與社區進一步強化青少年網路安全教育與警覺系統,減少潛在危害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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