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優洛縣(Yolo County)男子強暴罪378年刑期撤銷 法官裁定證據顯示女兒或虛構指控
【優洛縣訊】一名原判刑378年的優洛縣(Yolo County)男子,因涉嫌對其收養女長年性侵而遭定罪,但加州高等法院法官於5月27日裁定,該案存在重大證據顯示女方可能虛構指控,並正式撤銷其全部76項罪名與刑期。該名男子阿傑·戴夫(Ajay Dev)現年58歲,已於上週五(5月23日)自獄中獲釋。
法官引用錄音與證人證詞 指原審遺漏關鍵訊息
案件主審法官賈寧·貝羅尼奧(Janene Beronio)指出,2009年原審定罪過程中,一段警方安排的電話錄音曾被作為主要證據。然而,原辯方未能取得錄音加強版,陪審團僅依據原告沙普娜·戴夫(Sapna Dev)對錄音內容的口述作出判斷。
原告曾稱父親說出:「妳18歲時曾與我發生性關係」。但法官引述經後製強化的錄音指出,戴夫實際說的是:「妳是18歲之後才跟我一起來的(come with me)」,並鼓勵她聯絡警方。
多名證人作證 稱原告曾坦承誣告
法官亦提到,近期重審中,有四位從未在原審中出庭的證人作證,其中一名被法官形容為「可信」的證人表示,沙普娜曾向他坦言虛構指控,目的是「為了返回美國」,藉刑事訴訟提高取得合法居留權的機會。
另有證人指出,沙普娜曾表示自己在原審所稱的流產經歷並不真實。法官亦指出,案發期間(1999至2004年間),沙普娜持續向戴夫夫婦寄送表達愛意的卡片與訊息,顯示其行為與性侵受害者的典型反應不符。
原判背景與審訊爭議
戴夫為尼泊爾移民,早年於沙加緬度(Sacramento)擔任水利工程師。1998年他與妻子返回尼泊爾時,收養了當時15歲的沙普娜,並將其帶回戴維斯(Davis)生活。2004年沙普娜與男友分手後,開始對戴夫提出控訴,指控其自收養以來多年持續性侵。
戴夫於2009年遭定罪並判處合共378年刑期。他在獄中表現良好,期間曾協助其他囚犯準備數學考試並順利取得高中同等學歷資格。
檢方可能上訴 6月13日決定是否重審
目前案件尚未完全結束。優洛縣地檢官傑夫·雷西格(Jeff Reisig)預計將於6月13日的庭審中決定是否對戴夫重新提起公訴。其辦公室至今未就案件裁決發表評論。
戴夫的上訴律師珍妮弗·穆齊斯(Jennifer Mouzis)表示,原審對戴夫的定罪受到了「種族與文化偏見」影響,若依據加州2021年通過的《種族正義法》(Racial Justice Act)今日重審,此類證據將不被接納。
社群聲援多年 支持團體稱裁決終於還其清白
長期為戴夫聲援的倡議者派翠西亞·普賽爾(Patricia Purcell)表示,此裁決「徹底瓦解」檢方起訴基礎,並為歷時16年的案件帶來轉機。
「我們從一開始就知道阿傑·戴夫是被冤枉的,」普賽爾說。「這些年來,數以百計民眾持續聲援,但這場噩夢遲遲未能結束。法官貝羅尼奧是第一位真正細讀證據、審慎判斷的法官。」
小結
此案顯示,刑事司法程序中若未能完整呈現證據與聯絡所有潛在證人,極可能導致錯誤定罪與長期冤獄。今次裁決凸顯對言詞證據的誤解、辯方準備不足及文化偏見等系統性問題。隨著6月13日的聽證會臨近,全案是否重啟訴訟將對優洛縣司法制度與種族公義實踐形成重要觀察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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